西安启控实验室科技有限公司
全国统一服务热线: 029-86108892
合作客户

重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领域不再受理资质认定

 二维码 165

根据住建部57号令2023年3月1日起施行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已明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无需将CMA作为前置条件。

为落实《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令第163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工作的意见》(国市监检测〔2019〕206号)的规定,进一步统一准入范围,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对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应当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无需取得资质认定。对法律、法规已明确相关领域检验检测机构许可管理部门的,为避免重复许可,即日起陕西省资质认定管理部门不再受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相关资质认定事项申请。已取得资质认定的,有效期内不再受理相关资质认定事项申请,不再延续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注:建材类检测项目仍然正常受理

更多实验室认证认可资质的相关问题,欢迎拨打启控热线029-86108892,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登录
登录
我的资料
留言
回到顶部